行包快件提取须知

一、行包、快件到达后,车站通知收件人提领。收件人应及时持有效证件办理提领手续,逾期提领按规定收取保管费。行包到达两天后仍无法通知到收件人的,车站将把货物退回对方车站或承运方,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二、随车托运的行包,旅客凭业务单提领;提领快件,收件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,并与经办人员核对电话号码。如收件人委托其他人代为提领,该提领人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收件人身份证;收件人是单位的,应出示收件单位的证明及提领人身份证。
三、若收件人(提领人)的身份或提领资格未能确认,车站有权拒绝向提领人交付行包,以防错领、冒领。对故意冒领者,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四、收件人(提领人)接收行包、快件时,必须当面点验行包的件数、包装。如有疑义应立即向车站工作人员提出,行包离开行包提领处后,车站对其件数及包装恕不负责。
五、对行包、快件到达后提供的服务的收费,按《行包、快件收费标准》的规定收取。